深圳控烟车轮战开进罗湖,带顶室外区域成商家控烟盲区-深圳发布控烟《报告》疫情期间近七成烟民减少吸烟

admin 33 2024-03-08 04:30:01

深圳控烟车轮战开进罗湖,带顶室外区域成商家控烟盲区

5 月 11 日晚上,深圳今年首场控烟车轮战第 2 场于罗湖区凤凰路美食街打响。在当晚的督查行动中,执法人员对 2 家餐厅给予警告,对 1 名违法吸烟的市民处罚 50 元。行动中记者发现,大多数商家都能够通过张贴禁烟标识和口头劝说等方式来劝阻烟民,但劝阻力度不够。此外,也有商家误以为室外带顶棚的走廊不是控烟区域,甚至 " 贴心 " 地放置了烟灰缸。

当晚 7 点,执法人员来到罗湖区凤凰路沿街餐饮场所展开控烟执法督察行动。在一家港式茶餐厅,禁烟标识张贴得很多,但在走廊通风处,执法人员发现一个小伙子正戴着耳机一边吸烟一边打游戏。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他说商家允许吸烟,说完继续埋头打游戏。

在旁边的一张桌子上,集中摆放了六个烟灰缸,负责人表示,不清楚走廊不可以吸烟。执法人员解释,根据《控烟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不得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吸烟的地点虽然是在走廊,但是走廊上方有顶棚,也算控烟区域。对此,执法人员当场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予以警告并责令其改正。如逾期不改的,则将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在一家烧烤店,一位中年人正在吞云吐雾,看到执法人员却反问:" 为什么不能吸烟?什么是室内?什么是室外?" 执法人员当场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对餐厅给予警告处罚,对吸烟者开出了 50 元的罚单。

另外,在当晚执法行动中,记者发现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普遍对控烟条例的细节理解或落实得不够到位。比如说禁烟标识问题,普通存在禁烟标识数量不够和未更换新版标识的问题。新版《控烟条例》将电子烟纳入控烟管理,因此新版的禁烟标识上也强调 " 含电子烟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黄贝所副所长蔡庆贵表示,在当晚的控烟执法中,大多数商家都能落实控烟要求,在显眼的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对消费者的吸烟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劝阻,吸烟的消费者也是少数。但不足之处在于,有商家在走廊通风的区域放置烟灰缸。接下来,将要求商家进行整改,加强餐饮服务场所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控烟意识,切实保障公众的健康。

深圳控烟车轮战开进南山,包房内烟雾缭绕

5 月 14 日晚上,今年深圳首场车轮战第 4 场于南山区蛇口太子路片区打响。在当晚的执法行动中,被抓现行的吸烟行为大多发生在餐厅的包房内,执法人员共开出 2 张罚单,对两位烟民分别罚款 50 元。记者发现,不少烟民虽然已经知道深圳在控烟,但误以为包房是个较为封闭的空间,在包房内吸烟对他人不造成危害,商家在劝阻时颇有压力。

当晚 7 点 20 分左右,执法人员来到太子路片区展开控烟执法督察行动。在一家粤式餐厅,执法人员走进一间包房内,一位红衣男子手里正夹了根烟,抬头看见执法人员进来,赶紧掐灭烟头。问及是否知道深圳推行《控烟条例》,该烟民简单地回答:" 了解 ",不愿多说。

在他面前的桌子上,摆放着一个色泽鲜亮的蓝黑色烟灰缸。据《控烟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不得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当执法人员询问餐厅为什么提供烟灰缸时,负责人回答烟灰缸 " 只是装饰品 "。而在另一个无人的包间,桌子上同样摆放了一个烟灰缸,里面还有烟灰的痕迹。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三楼一家羊蝎子火锅店,当执法人员推开一间包房的门时,烟味扑鼻而来。五六位客人围坐一桌,其中一位正在吞云吐雾。看见执法人员,他急忙抬起胳膊挡住面孔。

餐厅的一位管理人员表示,大厅是开放式的,有无吸烟一目了然,但包间环境相对密闭,客人也不会时时刻刻让服务人员进包间,难以及时发现吸烟的行为。即便发现了进行劝阻,也需要客人的配合。

根据《控烟条例》,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场所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其熄灭或者停止使用烟草制品;不熄灭或者不停止使用的,应当劝其离开;不服从劝阻且不离开该场所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管理人员承诺,以后再来客人时,会第一时间提醒禁烟。

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商执法队中队长江富强总结表示,当晚走访的 3 家餐饮单位中,有 2 家的包房中存在客人吸烟的行为,已进行了罚款的处罚。商家的店员进行劝阻时存在困难和压力,如果劝阻不成,可以拨打 12345 向有关部门报告。此外,针对商家标识不齐或提供烟灰缸的行为,接下来会加大执法力度。

深圳控烟:福田一公交站台禁烟标识不明显 建议地面喷绘标识

深圳市控烟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健促中心、市慢病中心、市控烟协会近日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控烟执法督查行动,公交站台是本次控烟活动的重点督查对象。

5月18日傍晚,此次公交站台控烟车轮战第2场于福田区车公庙地铁站附近的公交车站打响。车公庙地铁站是深圳一个大型的地铁综合枢纽站,人潮汹涌, 步履匆匆。

记者发现,深圳市民的控烟意识有所提高,当晚持续一个多小时的督查行动仅发现一位市民在公交站台吸烟,罚款50元。此外,有烟民在进入站台前特意扔掉卷烟,以免其他候车的乘客被迫吸到“二手烟”。

傍晚5点20分左右,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展开控烟执法督查行动。在车公庙地铁站附近的公交车站台,吸烟者寥寥。

大约半小时后,在“招商银行大厦”的公交车站台,一位穿着格子衬衫的中年男性吸完烟后,烟头随手往地上一扔,被抓现行。

问及为何吸烟时,他辩解没看到站台上的禁烟标识。但记者注意到,就在他身后一米远的公交车站牌上贴有一张禁烟标识。不过,该男子身高约一米六几,禁烟标识张贴的位置对他来说有点高,需要抬头才能看到。

此外,对于该公交站台的长度而言,禁烟标识的数量不算多。记者目测下来,该公交站台长度在十几米左右,但是仅有两张禁烟标识,而且都是集中张贴在一侧的两个公交站牌上,在中间和另一侧的5个巨幅广告牌上,并没有禁烟标识,但那里也属于控烟区域。

据悉,根据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规定,交通运输领域室外场所禁止吸烟区域扩大至公共交通运输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等。

在被问及是否知道深圳控烟时,身着格子衬衫的男子自称“三不看”:不看电视,不看报纸,更不看智能手机,所以不知道深圳在控烟。执法人员开出罚单,但该男子情绪激动,拒绝接受罚款。不过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解释下,最终接受了50元的罚款。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2019-2020年度执行效果评估报告》显示,公交站台和地铁站入口是新增的室外禁烟区域,虽然禁烟标识张贴合格率在各类场所中最高,但38.9%的公交站台和地铁出入口存在违法吸烟现象,基本与控烟重灾区网吧、酒吧、歌舞厅等相当。对此,该报告也建议主管部门应加强巡查和专项执法,并在地面喷绘足够明显的禁烟标识和警示线,提高标识警示作用。

记者也发现,市民的控烟养意识有所提高。当晚的控烟执法督查行动持续了一个多小时,仅发现上述一位市民在该公交站台吸烟。

此外,有市民虽然犯了烟瘾,但是有意识地避免在人群密集处吸烟,以免影响他人。在跟随执法人员督察时,记者遥遥地看见,一位大叔往公交站台大步走来,一路走一路吸烟,但是走到站台附近时突然驻足,狠吸了两口后直接将没吸完的烟扔了。

他笑眯眯地对记者解释,公交站台有很多人,不能让他们吸二手烟。他表示,虽然不了解深圳《控烟条例》,但是“吸烟有害,二手烟也对身体不好,这个一早就知道的,早就听说了。”

另一位身着白色短袖、背着大黑包的烟民也选择在站台外、远离人群处吞云吐雾。

深圳市控烟办工作人员在总结当晚的督查行动时表示:“通过这次督查,我们发现深圳市民的健康素养意识有所提高,但是也要提醒在站外等候区域排队等车的市民,那里也是控烟区域,也要遵守控烟条例,不能吸烟。”

深圳发布控烟《报告》疫情期间近七成烟民减少吸烟

记者3月2日从深圳卫健委获悉,日前深圳市控烟办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2019-2020年度执行效果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次报告由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牵头完成,共调查深圳市10个区19类共计1285个禁烟场所,涵盖1405名场所管理者和3254名公众。结果显示,94.4%的被调查者支持无烟法律,创历史新高;新冠肺炎疫情期间,67.8%的吸烟者吸烟量减少,2.3%的吸烟者戒烟。

据悉,自2014年3月1日实施《控烟条例》以来,截至2021年1月31日,深圳共出动执法人员1264531人次;劝导吸烟人员1397862人次,处罚124070人次,共计个人罚款6231450元;检查各类场所667936处,出具监督意见书42622份,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场所7410处,对违法场所罚款处罚54宗,共计罚款846500元。

疫情期间近七成烟民减少吸烟

众所周知,新型冠状病毒侵袭的主要是肺部,对于一些肺部本身就“伤痕累累”的“烟民”来说,患病后更危险。世卫组织曾声明,吸烟者发展为重病新冠肺炎风险更高。此外,英国一项研究显示,吸烟会导致呼吸功能下降,一旦感染新冠病毒,发展成重症的概率是非吸烟者的14倍。

而在疫情期间,深圳烟民的吸烟情况也有所降低,近七成烟民选择少吸烟或戒烟。《报告》显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67.8%的吸烟者吸烟量减少,2.3%的吸烟者戒烟,其戒烟或减少吸烟的原因排名前三位的是保护自身健康(36.2%)、戴口罩(28.7%)、居家隔离担心家人吸二手烟(19.9%)。61.3%的吸烟者认为吸烟并不能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反而增加感染风险。

酒吧、歌舞厅控烟市民最不满

在对各类公共场所控烟满意度上,医疗机构控烟满意度最高,酒吧、歌舞厅则是市民最不满意的场所。《报告》显示,最理想的前三类依次是医疗机构(89.3%)、学校(88.1%)和政府部门(72.8%);最不理想的三类场所依次是酒吧/歌舞厅(76.5%)、网吧/游艺厅(73.3%)和休闲服务场所(50.9%)。

不过,总体来说,市民对深圳控烟的满意度在提高。《报告》显示,61.8%的受访者认为场所吸烟情况明显减少或有所减少,然而也有5.8%的受访者认为场所吸烟情况有所增加,整体情况较之前有所改善。

场所违法吸烟情况降至最低

在场所吸烟情况部分,本次调查显示场所有烟头、烟味或违法吸烟情况为18.7%,为历年来最低。

(网络配图)

鉴于吸烟行为具有短暂性,因此在暗访时发现有烟头、闻到烟味或看到吸烟者均视为存在吸烟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场所存在烟头/烟味或违法吸烟情况逐年下降。除公交/地铁外,其他场所均有烟头/烟味或违法吸烟情况,比例较高的依次是网吧/游艺厅(45.5%)、酒吧(43.9%)、休闲服务场所(40.0%)、公交车站/地铁出入口(38.9%)、歌舞厅(38.2%);医疗/福利机构、教育机构、金融/邮政/通讯、文化场所、美容美发低于10.0%。与2018年相比,公园/景点、居民小区明显下降,降幅超过10%。

此外,在对违法吸烟者劝阻方面,本次调查发现,违法吸烟者被劝阻的比例为38.8%。与2018年相比,劝阻的比例大幅上升。

七成电子烟使用者减少或尝试戒烟

2020年,新版《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后,电子烟被纳入控烟范围。通过一年的执法宣传等措施,《报告》显示,电子烟使用者也逐渐减少使用或尝试戒烟。

调查发现,83.0%的受访者知道电子烟已纳入禁烟范围,85.1%的受访者听说过电子烟,1.2%的受访者正在使用电子烟,电子烟使用场所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家里、室外其他区域、吸烟点,此外,72.2%的现在电子烟使用者减少或尝试戒烟。

近一半场所未更新控烟标识

调查显示,各类禁烟场所禁烟标识合格率仍然较低,仅为74.3%,尤其是出租车/网约车禁烟标识张贴合格率仅22.4%。近一半的场所未按要求更新含电子烟元素的新控烟标识。

根据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深圳需要完成相关场所控烟标识更换,替换成为含电子烟的新版标识。然而,调查显示,在张贴了禁烟标识的场所中,禁烟标识包含电子烟元素的比例为56.0%。其中排名前三位为公交站台/地铁出入口(92.3%)、美容美发(90.9%)及批发/零售(85.7%),排名后三位为出租车(10.3%)、医疗/福利机构(24.3%)及教育机构(27.0%)。

此外,在本次调查的1335个场所中,禁烟标识总合格率为74.3%。其中机场/车站/地铁站的合格率最高为96.3%,其次是医疗/福利机构(91.8%)、休闲服务场所(86.7%);出租车的禁烟标识合格率最低,仅为22.4%;此外,公交/地铁、批发/零售、企业/社会团体禁烟标识张贴合格率均未达到60%。2014-2020年,整体禁烟标识合格率呈上升趋势;但与2018年相比,不少场所禁烟标识张贴合格率有所下降。对此,《报告》建议提高场所管理者控烟能力,规范履行控烟职责,及时更新含电子烟的控烟标识,维护场所无烟环境。

室外设定点吸烟或成控烟新趋势

对于深圳的控烟情况,《报告》指出,公交站台和地铁站入口是新增的室外禁烟区域,虽然禁烟标识张贴合格率在各类场所中最高,但38.9%的公交站台和地铁出入口存在违法吸烟现象,基本与控烟重灾区网吧、酒吧、歌舞厅等相当。

对此,《报告》建议主管部门应加强巡查和专项执法,并在地面喷绘足够明显的禁烟标识和警示线,提高标识警示作用。《报告》显示,79.3%的公众认为控烟条例实施以来,二手烟暴露明显减少或有所减少。目前公众二手烟暴露区域主要为非禁烟的室外区域、吸烟点、楼梯间和厕所,分别达到60.8%、51.9%、34.5%、25.1%。

针对非禁烟的室外区域、吸烟点等二手烟暴露高发等问题,《报告》建议主管部门和各场所应规范吸烟点设置,严格按照《控烟条例》要求,规范吸烟点设置,远离人行必经通道和人流密集区域,严禁在人行道和人流密集区域设立吸烟柱。另外,未来深圳也将推动修订《控烟条例》,实现除吸烟点外,室外区域全面禁烟,尽可能降低二手烟的危害。

与此同时,针对楼梯间、厕所等较为隐蔽私密的控烟难点区域,《报告》建议安装控烟监控设备,实现智能监控与预警。特别在厕所这样的“重灾区”,城管部门应把无烟环境建设作为“厕所革命”的重点内容,有条件的可安装控烟智能监控系统加强管理。

专家:常态化督查可提升市民控烟意识

为进一步巩固深圳市控烟执法工作成果,督促深圳市各类禁烟场所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履行控烟职责,强化控烟执法行动, 12月4日至12月8日期间,深圳市控烟办联合辖区公安、市场监管、城管、卫生监督等执法部门在福田区组织开展 5场专项控烟督查行动。

12月8日15时40分,专项控烟督查组一行来到福田区新华保险大厦开展控烟督查,现场发现3烟民在写字楼内楼道违法吸烟,执法人员对吸烟者进行《控烟条例》宣教并现场处罚。

三男子写字楼内吸烟分别被罚款50元

根据《控烟条例》第八条,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写字楼的楼梯间属于禁止吸烟范围,也一直是深圳控烟督查的重点区域。

督查组进入新华保险大厦,电梯口等位置可看见明显禁烟标识,随后执法人员进入消防通道内,从26楼至上往下走,逐渐发现楼道内出现烟头,15楼的一侧消防电梯见到不少烟头,但是并未发现现场吸烟人员。

执法人员督查过程中,随机选择24楼的单位进行办公场所控烟督查,其间未见人员吸烟。执法人员提及,虽然大部分人员都不会在公司内吸烟,但是日常巡查除了查楼道,也会巡查办公场所,提示公司管理人员约束员工,不要在室内区域吸烟。把控烟督查落实到大厦内各单位,同时还会责成物业对大厦内对被反映吸烟情况比较多的单位进行控烟提示,双管齐下,劝诫烟民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执法人员也提到,对于场所的控烟督查是不定期的,市民投诉和举报的场所都会去巡查执法;如果场所管理人员觉得控烟工作推进遇到阻碍,相关单位或人员不配合,也可以联系执法单位去进一步推动督查控烟工作。

随后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对大厦楼道逐层巡查。在14楼一侧消防楼道内,楼道内烟雾缭绕,执法人员发现三位吸烟者。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吸烟者灭烟,并对吸烟者进行宣导和教育,根据《控烟条例》,现场对吸烟者进行处罚,各罚款50元,并提示他们不要在室内吸烟,三位吸烟者均对处罚无异议。

常态化控烟督查有助于提升市民控烟意识

本次督查过程中,督查人员还现场查看新华保险大厦室外设置的吸烟区,执法人员指出室外吸烟区总体设置是合格的,但未张贴“吸烟有害健康”警示标识,随后向物业管理人员提出了建议,要完善提示标识。

根据《控烟条例》第十条,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建立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并配备控烟检查员;不得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或者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在禁止吸烟场所的入口及其他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督投诉电话;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场所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其熄灭或者停止使用烟草制品;不熄灭或者不停止使用的,应当劝其离开;不服从劝阻且不离开该场所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

福田区控烟办负责人薛永超介绍,福田区常态化在辖区各类场所开展控烟督查,当天执法过程中,能感受到物业、大厦内单位、市民的控烟意识有提升,对控烟工作也越来越重视,违规吸烟的情况相比以往,有所减少。执法过程中,被处罚的人少了,对执法行动的认可度高了,也侧面反映控烟宣传不断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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