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吸食电子烟该咋办?-『轻生活』来了,烟草该咋办?

admin 7 2024-05-02 04:30:02

孩子吸食电子烟该咋办?

前段时间,亲戚家一14岁男孩口里一直在咀嚼着槟榔,亲戚问孩子才知道槟榔早已上瘾,一怒之下把孩子狠狠揍了一顿,还拿出许多因吃槟榔患上严重的口腔疾病致残的案例来吓唬他。

孩子在这样的高压教育下,却没有好好的接受教训,反而偷偷跑到超市去,把电子烟买了回来吸食。这让全家人都惊恐万分,一时间没有了主意。

据悉,今年7月,世卫组织发布了《2021年全球烟草流行情况报告》,指出尼古丁极易上瘾,对大脑发育有害,因此必须“更好地管制”电子烟,尤其要关注20岁以下吸电子烟人群。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已颁布,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教唆未成年人吸烟,其中包含电子烟。同时,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针对未成年人吸电子烟的情况,国家早就明令禁止了,但是孩子们依然可以很轻松地买回来享用。今年8月4日新华社也在网上呼吁大家,“警惕电子烟流向未成年人!”但是实际情况却很糟糕。

根据美国禁酒令时期的经验,政府越是逼迫民众作出违背天性的事情,所起到的反效果也越强烈。当所有酒精饮料成为违禁品,无法在市场上正常流通时,黑帮和黑市就介入其中,扮演了交易中介的角色,由制度成本带来的高利润,所衍生出的犯罪和流血笼罩了整个美国的天空。

在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这件事情上,也是宜引导和教育为主,严厉的惩罚手段效果反倒不好。不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

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适当转移注意力。孩子的成长就是家庭的未来,也是祖国的未来,一定要在孩子教育这个问题上充分重视起来,把孩子的兴趣习惯培养好,把孩子引向正确的道路上,千万不要暴力解决,不能按下葫芦浮起瓢,一个坏习惯打压下去,却滋生出更多的坏习惯出来。比如我的那位亲戚,对待孩子每天都要嚼食很多槟榔的不良习惯,只是简单粗暴地阻止,没有让孩子正确判断出各种不好的事物,尤其是电子烟这些未成年人根本不能触碰的事情。培养孩子正确的兴趣爱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家长付出艰辛的努力。可以通过适当的文体活动,趣味亲子运动和阅读时光的陪伴,共同看一场电影等方式,渐渐转移孩子的注意力,既可锻炼身体,也可陶冶情操。

言传身教去影响孩子,引导孩子走向正道。孩子的坏毛病不是一两天就养成的,是日积月累的结果。家长要通过正确的言传身教,引导孩子走向正途。孩子是父母的复制品,父母咋样孩子便只能咋样,没有孩子天生就是叛逆的,也没有孩子天生是坏孩子,只是在父母的影子下,让阳光才照不到自己,越长就越阴影,越长就越不成样子。所以父母的教育方式只能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来塑造孩子,改变孩子。比如父母自己不吸食烟草或者尽可能不在孩子面前吸食,让孩子知道吸食烟草产品尤其是电子烟的危害,把吸食的后果准确表达告知,理性引导孩子不要误入歧途。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最后,还需监督管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售卖电子烟给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杜绝,从源头上防止孩子买到电子烟产品。用严厉的处罚机制保障电子烟经营者依法售卖,坚决不卖电子烟产品给未成年人,保护好未成年人的权益,让孩子们有一片纯净的天空可以自由成长。对于那些阴奉阳违、屡禁不绝,试图通过改头换面,以“雾化棒”“雾化器”等暗藏玄机的套路方法,变相售卖电子烟的店主,坚决予以严厉打击。还要对网上偷卖电子烟产品的卖家实施曝光铲除,采取罚单警告等措施,随着市场的变化不断升级执法力度和手段,让孩子不能轻易接触电子烟产品。

『轻生活』来了,烟草该咋办?

这段时间,轻生活成为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年轻消费者所追求的生活方式。那么,到底什么才是轻生活?轻生活表现在哪些地方呢?

所谓「轻生活」当如是

轻生活,顾名思义就是一种化繁为简、去芜存菁的生活。当今社会信息过载、物欲横流,现代人的生活无论是内在或是外在,都充斥着过多的负担。轻生活讲究的是返璞归真,保留最重要的因素,舍弃不必要的因素。

在饮食方面,情况早就开始有了变化。以往许多消费者重油嗜辣,因此川菜一度成为最受欢迎的菜系,火锅更是成为聚餐时的首选。红彤彤的辣椒确实为菜肴增色不少,但是也大大加重了消费者的肠胃负担。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小编办公室的小伙伴儿们越来越喜欢点烹饪简单、营养丰富、少油少盐的轻食外卖,诚然,这些轻食因为追求更健康的食材、更简单的烹饪、更合理的搭配,所以口味上必然不如麻辣烫等品类了,但是那也挡不住大家追求健康的向往,甚至有些小伙伴还会可以「轻断食」,保持健康和形体呢。

在衣着打扮方面,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喜欢用基本款来打造自己独一无二的美。这几年, 「极简风」十分风靡,鲜明特点就是饱和度很低的黑白灰等颜色,配合简单的剪裁、舒适的材质比如棉麻、纯棉等。而且腔腔还发现,商场里面色彩鲜艳、运用很多蕾丝、飘带等元素的年轻人衣服比较少。

在日常文化方面,舶来品「断舍离」文化被很多人推崇备至。这种生活态度主张把那些不必需、不合适、过时的东西统统断绝、舍弃,并切断对它们的眷恋。这一点,小编十分认同。小编自己有一丢丢轻微的收藏癖,哪怕是很久没穿过的、尺码已经不合适的衣服,腔腔也舍不得丢掉,经常遭到家人的嫌弃。后来,小编痛定思痛,不仅衣橱焕然一新,就连心情都变好了许多~

社交方面,也有许多人提倡「轻社交」概念。跟断舍离有异曲同工之处,意即保持社交圈的精干。追求没有人情羁绊,不需要耗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维持,但却能带来巨大的收获,甚至是拓宽能力圈的社交关系。

那,烟草咋办?

看来轻生活无处不在。烟草行业又该如何迎合轻生活的趋势?

小编认为,首先从卷烟品质方面而言,要持续推进降焦减害的进程。通过技术革新、思路创新等方式,全方位提高卷烟品质,在追求烟草本味的基础上,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

其次,要更重视卷烟产品与消费者的情感链接。在很大程度上,卷烟产品体现了烟民朋友凝聚其间的记忆与情感。小编有位福建的朋友,侨居东南亚某国多年,但是就是舍不掉故乡的一支烟,所以每次他都要通过种种渠道购买。对他而言,这支烟代表了他对故土的记忆和对故乡的思念。

宣称不含尼古丁,未成年人吸食的本草雾化器算不算电子烟?

近日,四川成都的李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其上高中的儿子最近在吸食一款类似于电子烟的产品:一个橙色的小长方体造型,比一次性打火机窄一点薄一点,但长一些,小巧便携。

李女士在网上搜索了一下,该产品和电子烟外观非常相似。但孩子跟她说“这是本草中药雾化器,不是电子烟”,里面不含尼古丁(烟碱),有促进睡眠的作用。

“我后来也查看了该商品的简介,说是不含烟碱。但仍然放心不下,担心这种雾化器会对孩子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可我又说服不了孩子不要去吸食。”李女士颇为担忧地说。

这种雾化器到底属不属于电子烟?吸食是否会危害身心健康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如何规范这类产品的经营销售行为?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一、当下,一类外形似电子烟,有各种口味,宣称不含尼古丁(烟碱),吸食后有助于促进睡眠,乃至辅助戒烟,治疗咽喉疼痛、慢性咽炎的本草、中药雾化器在线上线下热销,有未成年人购买吸食,令家长担忧。

二、雾化器是电子烟的重要组件,但并非专用于电子烟。判断一款电子雾化器产品是否为电子烟,需要结合产品名称、功效宣称、对消费者的诱导和误导程度、对人体的可能伤害、对烟草专卖制度的冲击与破坏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三、如果相关雾化器产品被定性为电子烟,则应当将其纳入我国电子烟监管体系。电子烟总体上仍然属于新兴事物,实践中会出现很多新情形新问题新挑战,有关部门需要根据实践发展不断研究完善,增强对电子烟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不管是不是电子烟,其外形和电子烟差不多,吸食的样子感觉就像在抽电子烟,作为父母我们坚决反对孩子吸食,但孩子说这是健康产品,周边不少同学都在用,肯定没问题。”四川成都的李女士近日忧心忡忡地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李女士说的这款产品,名为“××本草中药雾化器”。其儿子是在一小程序上购买的这款产品,来自一位同学的分享链接,链接中对该产品这样介绍道:入睡难,睡好更难;易惊易醒常失神;深吸,再深吸,夜夜皆安伴好梦。使用说明称:将吸嘴放入口中吸气即可;最佳口吸方法为连续吸2至3秒停留5秒左右……

“孩子吸食了有没有好梦我不知道,反正我是睡不好觉了。”李女士说。

线上线下均热销,有未成年人购买

点击进入李女士转发来的小程序,记者看到,在产品展示页面,商家把所售雾化器分为五个大类,分别为:疲惫一扫而空(人参、留兰香)、咽喉如沐新风(甘草、罗汉果)、鼻感舒畅通透(香茅、甜橙)、畅饮由我守护(蒲公英、葡萄)以及睡好不是问题(酸枣仁、玫瑰花)。

在每个类别里,还有不同口味可以选择,比如疲惫一扫而空下,有老冰棍、西瓜、绿豆、薄荷、特饮等五种口味供选择。价格从66元到96元不等。

从图片展示可以看到,每类产品的造型有少许差异,根据口味不同产品颜色也有所区别,但总体上外观和市场上售卖的很多电子烟相似。

记者随即花费66元下单了一款橙子味的雾化器,填好地址付款即下单成功,没有年龄限制等提示。到货后打开包装看到,产品比一次性打火机更修长一些。尝试吸食后发现,烟雾量比较大,橙子味很浓,口感和之前记者购买过的果味电子烟差距不大。不过商家承诺:产品不含尼古丁、焦油。

不仅仅是小程序,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在社交平台上,不少博主都发布了这类产品的宣传视频或测评视频。博主们将这些本草雾化器、中药雾化器称之为“中药潮玩”或“呼吸养生健康产品”,宣传语普遍用上了“0焦油、0尼古丁、0危害”等,有的还宣称可以辅助戒烟,治疗咽喉疼痛、感冒咳嗽、慢性咽炎、咯痰等。

“携带方便,不是电子烟,合规合法,水果味!”有博主称。从链接显示的销售记录看,这类产品目前销量火爆。许多视频下方,都有网友发布类似“求购买链接”的留言。

在产品宣传视频中,记者看到,线下门店也在紧锣密鼓地开设中。“有的线下门店开在繁华商圈,人流量大、销量很高,比一些品牌电子烟的销量都高,购买者不少都是我们电子烟的老客户。”一名从事电子烟销售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他也注意到了这类雾化器的热销,甚至开始担心自己的生意。

值得注意的是,某本草雾化器商家在招商和宣传售卖中,都宣称其有生产雾化器的医疗器械资质。按照产品所示,记者检索其生产企业看到,其确有某项医疗器械资质,但并非针对生产雾化器。

是否属于电子烟,需综合判断定性

近段时间以来,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奶茶杯”“可乐罐”等一些非法电子烟的整治。而悄然走红的、商家宣称不含尼古丁(烟碱)的本草、中药等雾化器,是否属于电子烟乃至非法电子烟呢?

据厦门大学烟草法律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姜孝贤介绍,“雾化器”是电子烟的重要组件,但并非专用于电子烟。现实中,空气加湿器、医用雾化器等均为雾化器的应用类型。

“在我国,判断一款电子雾化器产品是否为电子烟,需要结合‘产品名称’‘功效宣称’‘对消费者的诱导和误导程度’‘对人体的可能伤害’‘对烟草专卖制度的冲击与破坏’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姜孝贤说。

也就是说,雾化器产品若符合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则可能被定性为电子烟:产品形状上与电子烟极为相似,或宣称不会上瘾甚至具有“辅助戒烟效果”,对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产生误导、诱导;产品虽然不含烟碱,但成分依然有害人体健康;放任该产品在市场上交易,会对烟草专卖制度造成严重破坏,侵害国家税收利益,阻碍国家履约控烟工作有序开展。

他进一步分析说,根据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子烟被定义为“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该定义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对“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的界定。根据这一定义,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也是电子烟。

“事实上,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将不含尼古丁的电子雾化器纳入电子烟监管,例如意大利、奥地利、捷克等。”姜孝贤说。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文说,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烟具是指将烟液等通过雾化等方式供人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等的装置,结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可以认定,不含烟碱但可雾化气溶胶用于抽吸的雾化器装置设备属于电子烟。

姜孝贤认为,实践中,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科研机构对雾化物的有害性进行科学分析;委托第三方进行社会调查,就产品的误导性和诱导性进行客观评估;举行听证会,听取相关群体(特别是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合理诉求等,做好对特定电子雾化器产品定性。

“如果特定电子雾化器产品在外观上与电子烟产品具有明显区别,产品的功效宣称也不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和诱导,最重要的是,其成分对人体无害(例如完全是水分),则不应当将其定性为电子烟。”姜孝贤说。

存一定安全隐患,需加强监测监管

唐文认为,上述多重口味的本草、中药雾化器,就是电子烟,应当纳入《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监管范畴,规范生产和销售,即生产商需取得相应资质,销售商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在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平台进行销售。

“需要注意的是,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规定电子烟仅限烟草口味,其他例如薄荷、奶茶、中药等口味均属于禁止口味,添加各种雾化物口味的雾化器是非法电子烟,应被禁止售卖。”唐文说。

在姜孝贤看来,如果相关雾化器产品被定性为电子烟,则应当将其纳入我国电子烟监管体系,相关产品必须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如不得“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市场上不少雾化器外形与电子烟相似,可能吸引对烟草存在较大好奇心的未成年人群体,而打着无烟碱、水果、中药口味的雾化器,则可能让家长对其安全性放松戒备。如果不进行有效监管,将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唐文说,这类雾化器明显有打擦边球的嫌疑,以此来逃避国家对电子烟的监管,而滥用会导致极大的安全隐患。

唐文直言,雾化器能够雾化产生气溶胶,通过呼吸进入人体,直接关乎群众身体健康,当下雾化器市场产品品类繁多,甚至出现诸多打着保健食品噱头的产品,应该有明确的监管规范约束及引导。

“应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子烟警语标识规定》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进行监管。具体包括对雾化器生产商的资质许可、雾化器及雾化物的销售行为进行严格监管,给予电子烟市场进行正确、明确的引导,维护消费者知情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唐文说。

姜孝贤说,尽管我国已经建立起以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为根本、以《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础、以多份政策性文件为支撑的“1 2 N”电子烟监管制度体系,但电子烟总体上仍然属于新兴事物,实践中会出现很多新情形新问题新挑战,有关部门需要根据实践发展不断研究完善。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电子烟监管的重要法律依据,其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姜孝贤说,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充分挖掘这一规定的规范意指,从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入手,加强对电子雾化器的监测和监管工作。

姜孝贤说:“烟草专卖局应当整合各方力量,打造电子烟共治格局,不断增强对电子烟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好地保护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

拒绝电子烟,为青少年成长护航

父母是孩子成长路上的引路人,要带头戒烟,拒绝电子烟,向孩子宣传电子烟的危害。

连日来,为有效震慑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城市治安环境,我国多个城市以“零容忍”的态度,相继开展了严厉打击整治涉依托咪酯违法犯罪活动。

“依托咪酯”俗称“烟粉”,是麻醉诱导常用的药物之一。将其添加在普通香烟烟丝内烤吸或勾兑在电子烟油中吸食,会呈现头晕、站立不稳和类似醉酒的状态,大剂量吸食还会导致易怒、懒惰,甚至会引起死亡。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烟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子产品,逐渐在年轻人中流行起来,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于未成年人而言,电子烟的危害尤其大,不但影响学习、危害身体,还影响心理健康,诱使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电子烟危害多,拒绝电子烟要从青少年抓起。为了让青少年远离电子烟,我们要从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入手,加强“三位一体”的相互联系和紧密衔接。

父母带头戒烟、拒烟。父母是孩子成长路上的引路人,要带头戒烟,拒绝电子烟,向孩子宣传电子烟的危害,让他们切忌存在好奇和侥幸心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远离依托咪酯,并让他们明白,购买和使用电子烟是违法的行为。

学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学校可以通过开展主题班会、举办讲座和设置专题课程等形式,开展青少年“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签名活动和相关警示教育活动,宣传电子烟的危害,加大对学生的教育。

社会形成戒烟氛围。社会各界联合起来,在公共场所宣传电子烟的危害,制作电子烟警示教育宣传片,让广大青少年了解电子烟背后的商业利益和营销手段,提高其辨别能力,拒绝“上头电子烟”,筑牢“防毒墙”。

湖北省安陆市烟草专卖局内外联动整治校园周边“无烟”环境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未来和希望。

九月份开学以来,为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及学习环境。湖北省安陆市烟草专卖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北省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内外联动、持续发力,多举措开展校园周边“无烟”环境整治,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助力最美“开学季”。

法宣进校园,上好无烟“第一课”

“同学们,吸食电子烟对你们身心健康造成极大危害,会阻碍你们成长、侵蚀你们身体健康,卷烟里的尼古丁更是癌症疾病的直接诱因,请你们一定要远离烟草、远离电子烟。”

安陆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联合安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校园,以发放传单、播放动画视频、开展宣讲的方式,向同学们宣传未成年人吸食卷烟及电子烟的危害。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帮助同学们认清吸食烟草制品的认知误区,引导同学们远离烟草制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宣讲现场,执法人员同步展示了“奶茶杯”“可乐罐”和“上头电子烟”等非法生产电子烟产品,回答了同学们关于识别电子烟的有关疑问,鼓励师生们积极举报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的信息线索。

“湖北省最新出台的《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为我们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提供了很好的保障,烟草普法走校园、进课堂,对同学们认清烟草危害,化解孩子们对追随潮流而接触电子烟起到了很好的帮助作用!”安陆市涢东学校老师说出了内心久违的担忧。

监管加力度,筑牢无烟“防护网”

为防止部分商户因利益驱使暗地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该局与市教育局、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班。不定期对学校周边经营商户开展宣法活动和联合执法检查,大力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北省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中的涉烟法律条款,检查和督促“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两类警示标识醒目摆放,查处非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烟草制品经营者严格落实“护未”要求,对疑似未成年人年龄买烟核查制度等,严防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违法行为发生。

“以前没有这种意识,总以为孩子们买烟是为父母跑腿,自从知道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违法后,对学生不论什么原因我都拒绝买烟,这是我们经营者必须严守的底线!‘护未’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支持”经营户张某一边擦拭着警示标识提示牌一边诉说着“护未”的感触。

许可再从严,拉紧无烟“警戒线”

“作为‘红线’内卷烟零售网点,张老板,您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到期后,按照最新的合理化布局规划将不予延续,请您提前做好选址规划……”

针对今年3月1日实施的最新《安陆市烟草制品零售网点合理化布局规划》“红线”内的19名历史持证户,该局执法人员提前摸排,详细登记、细致解释。及时上门宣传解读“红线”规定,采取劝停、换址经营等惠民举措不予延续“红线”内持证户,确保迅速清零。同时,发证部门守好零售许可证“发放关口”,明确规范校园周围距离及测量标准,严守中小学校周边经营“红线”。

下一步,安陆市烟草专卖局将持续加大校园周边零售商户的规范经营整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及电子烟等违法行为,以有力举措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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