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电子烟消费税将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2020年控烟热点大事件面面观

admin 45 2024-04-15 08:30:01

马来西亚电子烟消费税将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据外电报道,马来西亚电子烟行业倡导组织(MVIA)今天再次呼吁政府审查将于2022年1月开始对电子烟产品征收的税款。

其总裁Rizani Zakaria承认监管该行业有好处,对电子烟产品中的尼古丁征税是该组织所寻求的步骤。

然而,里扎尼声称每毫升尼古丁烟油的消费税为1.20令吉太高,会给制造商带来负担。

「在大多数国家,电子烟油的税率很低。例如,在欧洲国家,征收的税率仅为每毫升0.10-0.20欧元。」他在一份声明中说。

他补充说,英国和新西兰等其他国家甚至不对电子烟产品征税,声称他们的政府承认它是帮助吸烟者戒烟的工具。

他警告说,将税收定得太高可能会促使合法卖家提高价格,这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在黑市上寻找更便宜的替代品。

里扎尼还敦促政府审查其监管电子烟的机制,不要将其与烟草产品进行比较。

他表示,这是为了确保电子烟行业保持竞争力,并指出涉及3,300家中小企业,为15,000名员工提供了就业机会。

「电子烟不是香烟或烟草产品,它已被证明可以帮助吸烟者戒烟,因为它是一种危害较小的替代品。如果监管不区分电子烟产品和烟草,它将阻碍戒烟努力,只会使烟草公司受益。」他说。

他再次以英国和新西兰为例,表示这两个国家的政府对烟草产品实施了更严格的规定,但为电子烟产品留出了一些余地。

所有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和电子烟油产品的消费税将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2020年世界控烟履约进展报告

目前《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共有182个缔约方,《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共有62个缔约方。缔约方结合《公约》要求,在减少烟草需求的措施、减少烟草供给的措施、减少烟草危害的措施等方面均取得积极进展,如多措并举防止未成年人使用烟草、打击烟草制品非法贸易、加强新型烟草产品监管等。2020年,世界卫生组织、布隆伯格基金会等控烟组织、美国(非缔约方)等在烟草控制领域取得了新进展。全球控烟履约工作整体呈现出全系列烟草监管的格局正在形成、烟草控制措施趋向精准等特点。

一、《公约》和《议定书》缔结情况

2020年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生效的第15年,5月11日安道尔加入《公约》,《公约》缔约方数量达到182个,覆盖全球90%以上的人口。

《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是《公约》框架下首份议定书,旨在落实《公约》第15条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行为的规定。2020年,塞舌尔、匈牙利、埃及、肯尼亚、荷兰等五个国家批准《议定书》,《议定书》缔约方数量达到62个。

二、重点措施控烟履约进展

《公约》规定的烟草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减少烟草需求、减少烟草供给和减少烟草危害,其中,减少烟草需求的重点措施主要包括价格和税收措施,防止接触烟草烟雾,成分管制和披露,包装和标签,教育、交流、培训和公众意识,广告、促销和赞助,烟草依赖和戒烟相关措施等;减少烟草供给的重点措施主要包括打击非法贸易、保护未成年人等。

(一)价格和税收措施

《公约》规定各缔约方应采取价格和税收措施以减少烟草消费。据不完全统计(数据来源于缔约方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交的履约报告,共有106个缔约方提供了税率),2020年各国卷烟税率中位数为62.5%(图1),保持相对稳定,采取复合税制(既从价又从量)的缔约方从2018年的56%增至75%,继续大幅增长。自2018年以来,超过50个缔约方调整了卷烟税率或价格。

2020年,印度尼西亚将烟草制品的消费税提高了23%,最低零售价提高了35%,2021年卷烟消费税将继续提高12.5%。阿塞拜疆提高烟草产品进口消费税,进口雪茄的消费税从每千支20马纳特(1马纳特约合人民币1.92元)提高到31马纳特,卷烟从每千支28马纳特提高到39马纳特。土库曼斯坦通过提高烟酒消费税税率的法案,卷烟从价税率、海关最低完税价格、其他工业制烟草从量税率分别上调至74%、3美元/盒和15.6美元/公斤。菲律宾将卷烟消费税提高到每包45比索(1比索约合人民币0.13元),之后每年增加5比索,直到2023年达到60比索后,每年增加5%。比利时宣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提高卷烟消费税,据估算,每包卷烟价格从6.8欧元(1欧元约合人民币7.7元)增至7.5欧元,卷烟税价将于2022年、2023年和2024年进一步增加。澳大利亚卷烟消费税再次增加12.5%,根据议会通过的法案,2017~2020年每年提税12.5%。土耳其发布总统令,将卷烟等烟草产品的特别消费税从67%下调至63%,以缓解通胀上行压力。欧亚经济联盟各成员国于2019年12月签署《关于对烟草产品实施消费税原则的协定》,约定自2024年起,联盟成员国将执行35欧元/千支卷烟的指导消费税,上下浮动区间不超过20%,在2020~2024年的过渡期内,由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视情况制定并调整指导税率。俄罗斯表示,该协定将阻碍各国大幅提高烟草税的步伐。按计划,该国2021年烟草产品消费税将提高20%以缓解财政压力。

(二)防止接触烟草烟雾

《公约》规定各缔约方应采取措施,防止人员在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在实践中主要体现为公共场所控烟立法。世界卫生组织将“公共场所”的重点指向三类,即室内工作场所(包括政府办公楼、卫生保健设施、教育设施、大学、私人工作场所等)、公共交通工具(包括飞机、火车、轮渡、公共汽车、救护车等)和室内公共场所(包括文化设施、购物中心、酒吧、夜店、餐馆等)。目前,大多数缔约方已通过不同效力等级的规定全部或部分禁止在这些公共场所吸烟,83%的缔约方已通过国家层面立法。但绝大多数国家没有实行一刀切式的全面禁烟。据统计,未在政府办公楼、大学、火车、轮渡、餐馆、酒吧等场所禁烟的缔约方比例分别为28%、34%、38%、44%、48%、56%(数据来源于缔约方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交的周期履约报告,数据截至2021年3月。后文出现的百分比数据如未特别说明,基数均为180个缔约方)。

2020年,巴拉圭通过法案限制公共场所吸烟,规定只能在没有非吸烟人群聚集的露天场所使用烟草产品(包括不含尼古丁的电子烟)。玻利维亚通过法案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力度,规定封闭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完全无烟,且禁止在儿童聚集地、体育和文化活动地、森林保护区、水体100米附近等户外场所吸烟。朝鲜通过《禁烟法》,加大公共场所控烟力度,政治思想教育场所、剧院、电影院、公共运输工具等被列入禁烟场所范畴。哈萨克斯坦通过法案扩大控烟场所的范畴,同时扩大控烟管辖的产品范围。

(三)成分管制和披露

《公约》第9、10条规定各缔约方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烟草制品成分管制和披露,重点措施包括检测、管制、向政府披露、向社会公众披露等4个方面,其中检测成分、检测释放物、管制释放物在各缔约方的执行率为46%,管制成分的执行率为54%,向政府披露成分、释放物的执行率分别为64%、53%,向社会公众披露成分、释放物的执行率分别为57%、44%,由于专业性较强且法律壁垒较多,较上年度进展缓慢。

2020年欧美全面加强对薄荷口味的监管。5月20日,“薄荷卷烟禁令”在欧盟正式生效,包括爆珠在内多种形式的薄荷烟都被禁止(该禁令同样适用于已经脱欧的英国)。自禁令生效日起,在欧盟范围内销售薄荷烟将会被处以最高1000欧元的罚款、3个月的监禁。但在执行层面,菲莫国际、日本烟草等仍在禁令允许的范围内生产销售类似薄荷口味的卷烟。美国近年来以电子烟口味管制为开端,掀起了烟草产品口味管制的大潮。2月众议院《逆转青年烟草流行法案》拟禁止薄荷等调味烟草产品,后被搁置。马萨诸塞州自6月1日起禁止销售调味(含薄荷味)烟草产品。

(四)包装和标签

《公约》规定各缔约方应根据其国家法律对烟草制品包装、标识采取有效措施。据统计,85%的缔约方要求在卷烟包装上印制健康警示,其中87%的缔约方要求轮换展示健康警示,91%的缔约方要求警示面积占包装面积的30%及以上,75%的缔约方要求警示面积占包装面积的50%及以上。包装警示与成分管制的联动取得一定进展,49%的缔约方在包装上标注成分信息,37%的缔约方在包装上标注释放物信息。

部分缔约方采取了更为严格的包装标识措施。一是图形警示。自2001年加拿大实行图形警示以来,印制图形警示的缔约方在2016年达到100个,2019年增至120个,2020年韩国更新了卷烟和加热卷烟的包装警示,玻利维亚、哈萨克斯坦增加了图形警示的面积。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规定自2021年6月18日起在卷烟包装印制图形警示,但随后被推迟三次至2022年4月14日。二是素包装。自2012年澳大利亚推行烟草素包装以来,已有17个国家通过素包装立法。2020年比利时、以色列、新加坡依法开始执行素包装。荷兰通过素包装立法,要求卷烟自10月1日起使用素包装,雪茄烟和电子烟自2022年1月1日起使用素包装。此外,为减少塑料污染,欧盟于12月通过法令,要求自2021年7月起,在有塑料成分的过滤嘴卷烟包装上印制塑料污染警示,该警示需与健康警示分列,且醒目、清晰易读、不可擦除。

(五)教育、交流、培训和公众意识

《公约》要求各缔约方通过各种传媒工具和教育、培训项目来加强公众的控烟意识。据统计,73%的缔约方制定了关于烟草的教育和公共意识规划,57%的缔约方在制定规划时进行了多方调研、检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规划的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在执行层面,大多数缔约方以社会公共机构、非政府组织为主要发起人,以卫生工作者教育工作者为主要培训对象,以儿童和青少年、成年一般公众为主要宣传对象。

2020年,第33个“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秘鲁卫生部实施了反烟草公共交通项目,利用学生公共交通车辆宣传烟草危害。

(六)广告、促销和赞助

《公约》要求各缔约方应广泛禁止或限制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据统计,71%的缔约方已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除了禁止在广播、电视、印刷媒介等《公约》要求的平台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之外,部分缔约方采取了更严格的措施。一是禁止网络销售。《公约》规定“酌情在因特网上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据统计,49%的缔约方禁止网络销售,较2018年变化不大。二是禁止在零售店展示销售。据统计,2012年禁止展示销售的国家为41个,2020年增至86个。三是禁止品牌延伸。品牌延伸是将烟草品牌或商标用于非烟草产品,通过该产品的营销实现长期、合法的烟草广告宣传效果。据统计,禁止品牌延伸的缔约方数量持续增加,已达到48%。

2020年,比利时通过法案,全面禁止所有烟草产品的广告,包括烟草零售店内的广告。德国修改广告法,规定烟草产品的广告宣传只能在烟草零售店内进行。哈萨克斯坦禁止展示销售烟草产品(包括电子烟)。荷兰将展示销售禁令扩大到包括电子烟在内的所有烟草产品,但对满足产品范围和营业额等方面特定条件的销售点予以豁免,烟草专卖店在豁免范围内。

(七)烟草依赖和戒烟相关措施

《公约》要求各缔约方采取有效措施以促进戒烟。据统计,65%的缔约方将对烟草依赖的诊断和治疗以及戒烟咨询服务纳入国家烟草控制战略、卫生战略或教育战略中,55%的缔约方制定了综合性配套戒烟指南。在戒烟服务机构建设和选择方面,各缔约方持续以卫生保健机构和戒烟中心为重点,并给予不同程度的公共资金支持;在戒烟活动方面,各缔约方普遍利用当地活动或媒体宣传的方式强调戒烟的重要性,34%的缔约方设立戒烟热线,35%的缔约方针对女童或孕妇等特殊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戒烟宣传活动;在戒烟项目推广场所方面,卫生保健设施、教育机构、工作场所的占比依次为66%、50%、47%,文莱、比利时、加拿大、菲律宾、新加坡等24个缔约方进一步扩大推广范围,在商场、公共交通工具、监狱以及清真寺等场所推进戒烟项目;在戒烟服务人员配备方面,内科医生、护士和家庭医生仍然是关键力量,46%的缔约方将戒烟项目纳入医学院课程。在戒烟药物和治疗方面,48%的缔约方提供尼古丁替代疗法,其中55%的缔约方对尼古丁治疗提供不同程度的公共资助。

2020年,挪威启动经常吸烟者戒烟试点项目,由政府对部分常用药提供补贴。荷兰自1月1日起,用于实现戒烟目的而搭配使用的药品实现免费。英国继续举办“十月戒烟”活动,旨在帮助该国的吸烟者在10月份通过公开挑战戒烟。

(八)打击非法贸易

《公约》要求各缔约方采取有效措施以消除非法烟草贸易。2020年是《议定书》生效的第三年,各缔约方打击烟草非法贸易的力度有所增强,已有71%的缔约方制定了打击烟草非法贸易的法律。根据《公约》和《议定书》有关规定,打击烟草非法贸易的手段主要包括采取许可证制度、印制用于确认原产地的标识、销毁非法产品、没收非法贸易所得、建立跟踪和追溯系统等(图2)。

(九)保护未成年人

《公约》要求各缔约方采取有效措施禁止由或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据统计,84%的缔约方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74%的缔约方明确禁止由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2020年,美国“烟草21岁”法案生效,美国烟草产品(包括电子烟)的最低法定购买年龄从原来的18岁提高到21岁。新加坡宣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法定吸烟年龄为21岁的新法规。印度修改法案,计划将法定吸烟年龄提高到21岁。比利时通过法案,将法定吸烟年龄提高到18岁,使其与法定购烟年龄一致。哈萨克斯坦通过法案,将法定购烟年龄提升至21岁。

此外,为防止未成年人接触或使用烟草,《公约》鼓励各缔约方采取多种举措,主要包括禁止使用自动售烟机、禁止分支或小包装销售、禁止向公众免费分发等。2020年各缔约方对以上措施的执行率分别为59%、66%、78%(图3)。

(十)新型烟草产品监管

随着电子烟和加热卷烟等新型烟草产品的快速发展,对其加强监管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在法律属性方面,加热卷烟被日本、韩国等主要市场国视同卷烟监管,7月菲莫国际加热卷烟iQOS通过了美国FDA风险改良烟草产品申请(MRTP)审核,将正式作为风险改良烟草产品在美国上市销售,这意味着iQOS获得了政府背书的“减害”宣传效应,突破了传统烟草产品的部分法律属性;电子烟被美国、欧盟等主要市场国纳入或参照卷烟监管,烟具作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被美国等纳入烟草产品监管范畴;22世纪集团公司的VLN(极低尼古丁含量)卷烟已进入美国FDA“风险改良产品”的实质审查阶段,该公司称其卷烟中的尼古丁含量比传统卷烟少95%,一旦通过,将意味着尼古丁含量成为美国政府认证卷烟是否“减害”的标尺之一。在生产管制方面,据不完全统计,加拿大、丹麦、罗马尼亚等35个国家对电子烟液中的尼古丁含量予以限制,英国、荷兰、葡萄牙等33个国家对电子烟液中的添加剂予以限制,美国等重点市场对电子烟口味加强管制。在流通管制方面,韩国等对加热卷烟在包装标识、广告促销等方面视同卷烟管制。各国对电子烟的主要监管手段是市场准入,据不完全统计,美国、法国等39个国家通过上市前许可和上市后定期报告的措施管控电子烟供应。在消费管制方面,一是税收,加热卷烟在日本、韩国的税率水平已达到传统卷烟的70%~90%,征税方式主要包括对电子烟(含烟具)整体征税、按电子烟液质量征税、按尼古丁含量征税等三种;二是防止未成年人接触或使用,美国、德国、菲律宾等45个国家通过立法制定购买使用新型烟草产品的最低法定年龄,使其与购买使用卷烟的最低法定年龄一致;三是公共场所控烟,哈萨克斯坦等51个国家禁止或限制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

三、世界卫生组织及有关非政府组织烟草控制进展

(一)世界卫生组织

自《公约》生效以来,世卫组织及其下设的《公约》秘书处在全球烟草控制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开展了大量烟草控制工作。一是聚焦重点措施,开展细化指南。世卫组织制定的控烟政策包(MPOWER)在《公约》基础上进一步聚焦重点烟草控制措施,对各国制定控烟措施有引导作用。此后世卫组织发布多份指南性报告,《公约》秘书处组织通过多份《实施指南》,制定了层层加码的烟草控制措施,在内容上已超出了《公约》规定的范畴,对各缔约方的普适性大大降低。二是开展信息监测和公开。世卫组织根据各缔约方提交的周期报告等建立数据库,对控烟履约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更新,并定期出版烟草流行报告和烟草控制报告。受疫情影响,2020年度未发布相关报告,根据2019年发布的《全球烟草流行报告2000~2025》,2020年全球15岁以上人口烟草产品使用率约22.8%,自2000年(约33.3%)以来持续下降。三是开展调查研究。世卫组织在烟草控制重点领域开展研究,以丰富素材支撑其加强烟草控制的立论。近年来,世卫组织开展了对成分管制、新型烟草产品、吸烟与疫情等的研究。

(二)烟草控制非政府组织

烟草控制组织在全球控烟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提供资金、开展活动等推动烟草控制趋严趋紧。其中,总部位于美国的非政府组织布隆伯格基金会、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无烟草青少年运动是其中的代表。

布隆伯格基金会开展烟草控制活动的目标是支持烟草控制项目、减少烟草使用;主要手段是与利益相关方进行合作,提供资助和技术支持;重点对象是中低收入国家;近年来开展三大重点项目,分别是2015年启动的“反烟草贸易诉讼基金”、2018年斥资2000万美元启动的“阻止烟草组织和产品”(STOP)、2019年斥资1.6亿美元启动的“打击电子烟”。截至目前,共有69个国家接受其约近10亿美元的资助,54个国家在其支持下制定或修改烟草控制法律政策。

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开展烟草控制活动的主要方式是直接捐助或签订合同间接提供支持;资金来源主要是需要免税的美国企业或组织;资助对象排除美国等发达国家。截至目前,该基金会共在发展中国家开展5000多个公共健康相关项目,烟草控制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无烟草青少年运动是专门从事烟草控制活动的非政府组织,也是美国乃至全球致力于降低烟草使用的重要活跃力量,曾参与《公约》的谈判和制定过程,与布隆伯格基金会等展开深度合作,获取资金进行控烟活动,主要活动对象是美国和全球中低收入国家,主要方式是监测烟草业动向、支持全球控烟组织的行动、影响烟草控制政策制定等。2020年开展的主要活动是打击调味电子烟、推动公共场所无烟立法等。

四、美国烟草控制进展

出于国内法和保护本国烟草业等考虑,美国至今未加入《公约》。美国的烟草控制工作有如下特点:一是构建独立于《公约》的烟草控制框架。美国监管烟草产品的主要依据是《家庭吸烟预防及烟草控制法》,主要部门包括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下属的FDA、财政部下属酒精烟草税收和贸易局、司法部下属的酒烟和火器管理局、农业部、商务部和各州政府等,监管措施基于美国国情、趋于灵活,如允许符合要求的烟草广告和促销,由烟草公司和各州签订的《大和解协议》一揽子解决检察官诉讼问题等,整体来看,美国建立起了一套既基于科学证据和自身法律体系,又适合其国情的烟草控制框架。二是成为新型监管措施的风向标。美国FDA一些新型监管措施对全球烟草管制尤其是新型烟草产品管制产生了较大影响。如对烟草产品开辟减害认证通道,对新型烟草产品采取一体化全面监管,将市场准入、口味管制、年龄限制、税收等作为管制电子烟的重点措施。2020年,美国全面加强电子烟监管,如联邦政府宣布禁止水果等口味的电子烟弹,多州宣布禁止风味电子烟;通过禁止邮寄电子烟的法案;推进市场准入的审核工作,截至2021年3月,美国FDA已完成对84000种产品的形式审查。

五、全球烟草控制整体性趋势

当前,烟草控制的理念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随着《公约》和《议定书》各项措施的推进,2020年全球烟草控制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其整体性趋势,一是全系列烟草监管的格局正在形成。近年来新型烟草产品快速发展,监管和发展相生相伴,美国、欧盟等纷纷通过立法扩大烟草产品的范畴。2020年哈萨克斯坦通过立法重新定义烟草产品,使其扩大至所有尼古丁产品,巴拉圭将不含尼古丁的类烟产品也纳入控烟监管范畴。新型产品催生了新的监管措施,深刻影响烟草监管格局,全系列烟草产品协同监管的格局正在形成。二是烟草控制措施日趋科学精准。随着烟草控制运动的不断深入,全球控烟履约工作向纵深发展,各国的联系和交流更加紧密,控烟措施日趋呈现多元化、精准化特征。为了防止未成年人接触烟草,采取口味管制、禁止自动售烟机、禁止分支销售等间接措施的国家越来越多;为了打击非法贸易,采取跟踪追溯、市场准入等机制的国家越来越多;各国更加综合审慎地考虑烟草税收问题,如欧亚经济联盟意图平衡各成员国税率、土耳其降低税收、俄罗斯提高税收等;法院对烟草相关法律责任的判断继续基于科学证据和法律规定,而非单一追求控烟目标。

2020年控烟热点大事件面面观

2020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突然肆虐,人们一改往年串门聚会的传统习俗,纷纷待在家中,通过线上的形式对亲朋送出祝福,而高频的祝福词也从“恭喜发财”变成了简简单单的“祝你健康”。往往这种时候,我们才能切身体会到——健康,究竟有多重要。

自2017年10月“健康中国”战略被宣告将正式实施,再到2019年7月国务院印发相关指导意见,我们逐渐明确,健康是促进人类社会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2020年各地陆续或出台或修订控烟政策,地方的立法步伐进一步加快,控烟的执法力度持续加大,社会热点事件也不断涌现。接下来,就跟小编回顾一下今年的控烟热点事件吧:

各地控烟立法步伐加快

2019年11月22日,武汉市出台了“最严控烟令”——《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武汉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包括餐饮及休闲娱乐场所。

2019年12月24日,深圳市控烟办发布《深圳市控烟标识标线制作和设置指引(试行)》,在原有控烟标识的基础上,创新加入电子烟标识。包括电子烟在内的烟草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和烟草制品销售者需按照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控烟标识的设置和更新工作;电子烟实体店不贴警示的,将最高罚款1万元。该电子烟控烟标识在国内属于首创,标志着深圳市正式打响我国电子烟线下规范经营第一枪。

2020年1月16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济南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健康山东控烟行动(2020-2022)启动仪式在济南市举行。启动仪式上,山东省正式推出控烟三年行动十条举措,力争到2022年无烟法规覆盖人口达到30%以上。

2020年3月2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建议”,出台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控烟限酒行动等十七项重大行动推进健康陕西行动。

2020年4月28日,健康河北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健康中国·河北行动(2020-2030年)》,明确提出河北将从政府层面、个人和家庭层面及社会层面,全面实施控烟行动。

2020年6月3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十六条的“禁烟条款”作出修改,明确城市市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公共交通内禁止吸烟(含电子烟)。

2020年9月29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所称的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进出的场所或供集体使用的场所;本条例所称的吸烟,是指吸入并呼出烟草的烟雾或电子烟气雾的行为。

2020年9月30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修订后的《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明确,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吸烟(含电子烟),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2020年10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控烟相关的条款,被控烟人士称为“意义深远的调整”。校园周边设置售烟网店的老问题和电子烟这类新问题,都得以明确。

2020年11月26日,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控烟行动实施,科学引导青少年树劳公民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营造校园无烟环境,筑牢青少年“拒绝第一支烟”的社会环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的通知》。

据不完全统计,自《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生效以来,共有北京、伤害、杭州、西安、武汉、重庆等30余个城市立法(或修订)实施了控制吸烟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在各地都积极将电子烟纳入控烟条例这一关键时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标注出了“吸烟(含电子烟)”的字样,这是电子烟问题烟首次被写入全国性的法律文本。《未保法》的修订不仅从国家层面强调了对于烟草流行的重视性,更体现了出于社会层面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一种专门保护。建设无烟校园创造良好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流行是每一个成年人应尽的社会责任。

控烟执法力度持续加大

2020年7月21日,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执法人员向天利名城二楼某品牌电子烟门店负责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2000元,这是全国电子烟市场首张罚单。

2020年8月上旬,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开具了上海控烟违法场所的首张“顶额罚单”,位于虹桥镇的一家花鸟市场因控烟不力被罚3万元。该市场2019年就因未履行禁烟义务等问题被罚2500元,此次属于“再犯”和“顶风作案”,因此按照顶额进行处罚。

2020年10月,浙江象山县爱卫办出台的《象山县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实施方案》,首次将信用惩戒引入到公共场所禁烟工作,有效提升了“禁烟令”的震慑力。在公共场所违法吸烟,又阻碍禁烟执法、拒不接受处罚的,将会成为个人的信用“污点”。

当前,我国控烟执法的重点集中在公共禁烟场所吸烟、电子烟实体店违规广告、企业对禁烟场所管控不力等方面,控烟监管相对往年更加严格,社会影响力也在不断扩大。

尽管控烟仍然面临着许多实际问题,比如缺少专项控烟执法人员、监督检查覆盖面不足等,但今年所开出的一张张“天价”罚单、电子烟罚单,都意味着我们在“知难而进”,积极处罚违法行为和阻碍执法的行为,保证执法到位,才能让各地出台的“史上最严控烟令”不沦为“纸上最严控烟令”。

控烟社会热点事件频出

2020年1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对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起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东站(以下简称“郑州东站”)内设吸烟室一案做出一审民事判决,认为原告殷清利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驳回殷清利的诉讼请求。

2020年2月13日,一篇题为《吸烟者感染新冠病毒率远低于非烟民?钟南山首篇论文出炉》的微信文章在朋友圈流传。该文章截取钟南山团队2月9日发表在medRxiv预印本平台上论文中的数据,得出“明显吸烟者感染率远低于非烟民”的结论,还大篇幅宣传吸烟能够驱邪治病。

2020年4月,绿会收到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受理通知信息: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已对绿会提出的“无烟列车”环境公益诉讼案正式立案。这是继保定中院受理室内公共场所首个控烟案后,绿会推动无烟列车,无烟奥运的又一典型案例。

2020年11月,全国首例室内控烟公益诉讼按键在河北保定开审。这起诉讼,因商场设立吸烟室而引发。公众关注中,公共场所是否应该建立吸烟室,再度成为焦点。

2020年12月,山东乘客王先生因不满普速列车保留吸烟区,列车乘务人员不主动制止列车内吸烟的行为,将铁路部门告上法庭。一年一度的全国春运即将拉开大幕,被很多人成为“绿皮车”的普速列车是否应该全列禁烟,引发网友热议。

2020年12月,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金承刚介绍了《烟草使用对贫困的效应评估》的研究成果:我国贫困地区烟草流行依然严峻,吸烟率高达34.20%,远高于全国26.6%的平均水平,且吸烟者家庭贫困概率是非吸烟者家庭的近2倍。

在控烟政策不断完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民间控烟组织活动热情持续高涨等方面的共同推进下,近年来与控烟有关的社会热点频出,经媒体广泛报道后更是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后疫情时代,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大过了以往的任何时期。烟草流行问题作为全球公共卫生重点控制领域,不可避免的成为了烟民与非烟民的主战场。今年的新闻有一些让人略感心酸,为了遵守疫情期间不聚集的社交规定,为了避免家人和同事吸食二手烟,独自坐在路边过烟瘾却还是遭到了控烟人士的劝阻和环卫工人的驱赶……诸如此类,比比皆是。

控烟确实是社会良好发展的必经之路,但中国拥有3亿多烟民也是既定事实,操之过急往往只能适得其反。给数亿烟民一个缓冲期,可以适当压缩可吸烟区域,但不能让他们无处可吸。因为让他们无处可吸的那一天,或许对他们来说便是处处可吸。

“无烟上海”3.0时代:上海市成人吸烟率下降至19.4%

从室内全面禁烟到电子烟被纳入禁烟范围修法、从首个“无烟世博”到健康城市“样板城市”……上海自控烟立法15年来,成功探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探索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贡献方案和经验。

上海发布控烟行动三部曲。(上海健促委供图)

记者1日获悉,如今,上海市成人吸烟率已下降了7.5个百分点至19.4%,提前达到“健康中国2030”目标。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方面当日披露,自2017年室内全面禁烟后,全上海年均控烟执法处罚金额超过220万元,至2023年底累计近1600万元,公共场所控烟状况不断向好。目前,法定禁烟场所违规吸烟发生率从控烟立法前的37.5%下降至12.3%,室内“无烟具”场所、“无烟蒂”“无吸烟室”场所的比例分别为93.4%、90.3%、99.7%。

孕产家庭戒烟活动在全上海推广。(上海市健促委供图)

据了解,上海是中国较早开展控烟工作的城市之一,1994年,上海制定了相关政府规章。2010年3月1日,《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生效实施,成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生效后,大陆地区首部省级人大颁布的控烟地方法规。2016年11月11日,《条例》第一次修订,与国际接轨,实现室内全面禁烟。2022年10月28日《条例》第二次修订并实施,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相关部门持续对餐饮、网吧、娱乐等控烟难点场所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对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加强监管并连续开出“罚单”。2023年11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亦将控烟作为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执法和完善戒烟服务网络建设,强化戒烟专业支持等。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上海市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研究院院长吴凡曾任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她是上海控烟的亲历者。据悉,上海世博会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履行后的首次世博会,成为世博会159年历史上首个无烟世博。

在采访中,她向记者讲述了第一届“无烟世博”的故事。当年,上海世博会以绿色、文明、健康为重,2009年7月,上海世博局顺应社会呼声,全部退还2亿元烟草企业捐款。世博园区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上海在园区内设置了43个室外吸烟点、清除户外烟草广告。

世界卫生组织等赴上海对“无烟世博”工作开展联合评估后认为,上海世博会自5月1日开园以来控烟措施不断完善稳步提升,已达到其发布的《无烟草烟雾大型活动实施建议》要求,实现了“无烟世博”目标。

吴凡讲述“无烟世博”的故事。(上海市健促委供图)

“世博会持续时间长、参观人数多,‘无烟世博’极具挑战性。”她说,“无烟世博有力提升了社会各方对中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依法控烟的信心。”

2010年,上海在控烟立法和首创“无烟世博”的同时,开启了“无烟上海”1.0时代。“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作为全市控烟牵头单位,协调各控烟管理部门、控烟执法部门联合行动,同时与控烟协会等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紧密协作,逐步形成了“行政监管”“场所自律”“社会监督”“人大督导”“专业监测”“舆情评价”的上海控烟“六位一体”推进机制,控烟成效逐步显现。

自2016年10月25日起,上海撤除了上海站、上海虹桥站、上海南站三大火车站的室内吸烟室,站内也不会摆放任何形式的吸烟器具。当年10月30日零时起,上海浦东、虹桥两大国际机场航站楼内禁止吸烟,所有室内吸烟室关闭并停止使用。时任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曾表示,通过全面实施新的室内禁烟政策和采用全社会参与的共建共治方式,上海可以向中国其他城市和其他国家的城市证明,创建100%无烟环境是可行的,上海作为中国最富活力的城市之一,是健康城市工作的“样板城市”。

2017年3月1日起,上海施行并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无烟上海”进入2.0时代。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10月28日通过《条例》修正案,并于2022年10月28日起施行,是国家将电子烟纳入监管后,首个修订控烟法规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的城市,自此,“无烟上海”迈入3.0时代。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19年8月,上海市政府率先制定出台《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这个省级中长期健康行动方案明确规划了上海控烟工作的线路图和任务书,并逐步形成和完善控烟宣传与监督执法“六个一”管理模式,即:一套制度(控烟法律、规章、规范、标准等)、一个机制(多部门协同合作与社会共治机制)、一根线(12345控烟投诉举报热线)、一幅图(控烟热力地图)、一张网(全市综合戒烟服务网络)和一系列工作方法(专业支撑、问题导向、人文关怀等),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打造健康城市。

上海举行无烟集体婚礼。(上海市健促委供图)

如今,在上海,“健康融入万策”理念和实践在控烟领域多点开花,比如:由上海市人大通过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中规定,“在滨水公共空间内吸烟的,应当在指定的吸烟点进行”;由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道路运输局修订发布的《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乘坐规则》自2021年12月28日起施行,其中将“乘坐公共汽车和电车禁止吸烟”的内容新增“禁止吸烟(含电子烟)”等。

目前,全上海有控烟志愿者逾万名,其中实名制核心控烟志愿者近3500名,覆盖全市所有区和街镇,开展日常控烟宣传、巡查、劝阻违规吸烟和参加进博会、花博会等大型活动和赛事保障,并首创《控烟执法建议书》制度,于2013年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有效衔接监管执法形成闭环,提升控烟精准执法和监管效率。

与此同时,上海积极推进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建设,为有戒烟需求的烟民提供专业、科学、有效、便捷的综合戒烟服务。目前全上海已建成37家规范化建设的戒烟门诊,可为烟民开展综合评估和制定个性化的戒烟方案。上海市健促委方面表示,今后将进一步通过建立完善的互联网移动戒烟平台,整合全市戒烟资源,形成更为便捷、高效的一体化闭环戒烟服务网络。

俄罗斯收紧烟草销售规定

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sputniknews报道,1月28日,关于保护公民健康免受周围香烟影响的法律修正案在俄罗斯生效。未来,俄罗斯人将无法在网上购买水烟和含尼古丁的产品,包括烟草加热棒和电子烟液。

此前,限制只针对烟草制品,规定香烟只在商店或售货亭销售。现在限制扩大到含尼古丁的产品和水烟上,这些产品被禁止从网上购买。

生产商已为变化做好了准备。上周,IQOS烟草加热系统的用户收到一封通知信,信中称该系统所带烟草加热棒的线上销售将从1月27日起停止。

帝国烟草公司俄罗斯和中亚法务总监伊隆娜·米尔托娃称,公司将将根据法律要求禁止Myblu电子烟液的线上销售。

米尔托娃还表示:“我们期待短期内(水烟和含尼古丁的产品)销售减少一些,消费者需要时间适应新条件,在商店买这些产品可能没有网上购买方便。不过,从以往香烟的经验看,限制措施在长时间里对产品的需求量并没有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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