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在行动(上)-浙江省启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admin 16 2024-04-07 08:30:02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在行动(上)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的规定,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并发布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就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包括:明确规范校园周围距离标准及测量标准、清理校园周围存量售烟网点、.落实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切实加强烟草市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经营行为、持续加强互联网渠道管控、引导电子烟实体店合法规范经营。

专项行动自2021年6月15日始,至2021年9月14日止,为期三个月,具体分为宣贯动员、集中整治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要求。

从6月15日到7月份,“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许多省份均对非法经营电子烟行为开出了首份罚单——

1、卖烟弹给初中生!浙江湖州查处全省首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

日前,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烟草专卖局就联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该辖区某电子烟专卖店于6月以来,未履行有关查验义务,违规向当地一中学的2名在校初中生销售电子烟烟弹各1枚。这也是浙江省查处的首起此类案件。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启动实施专项行动,提出了持续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等主要任务。此次行动将加大涉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更加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具体将做到宣传教育到位,即加强售烟(含电子烟、下同)网点法律宣贯,督促全面设置警示标志;预防保护到位,即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周围(以下称校园周围)距离标准,落实售烟网点排查登记,加快违法网点清理;查处监管到位,即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持续加强网络监测,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行动为期3个月,分宣贯动员、集中整治、总结提升3个阶段。

杭州市烟草专卖局加码监管力度,通过开展一系列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一方面,该局依法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限定距离内卷烟零售户进行劝导清退,并对限定距离外的周边其他零售户采取“清单式管理”,实施动态化监管。其着重在上学、放学时间段开展集中检查,考察经营者分辨未成年人的方式方法,同时要求“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标志缺失、损坏的零售户,重新在显著位置张贴。一方面,杭州市烟草局还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执法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打造联合执法“共同体”,以错时检查、交叉检查、突击检查等形式,全方位、强有力打击涉烟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等行为,对特殊区域商户的规范经营提出更严要求。

在杭州各地,监管上的加码也在同时进行。近期,富阳区烟草专卖局依法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限定距离内卷烟零售户进行劝导清退,统一标准、细致丈量,对不符合学校周边办证距离规定的零售户,一律不予延续,待期满后依法予以注销;另一方面对有意搬离或主动歇业的,主动上门服务,为主动清退提供便利。该局专卖科负责人袁育琦介绍,“为不让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危害未成年人,我们立足辖区电子烟销售动态,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线上监管,积极开展互联网销售信息抓取,对利用自媒体变相对未成年人销售、寄递电子烟及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在淳安,淳安县烟草专卖局近期也针对校园周边区域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排查、清理“无证户”,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语,切实增强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

2、湖南株洲市查办全省首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案

2021年3月10日,株洲市烟草专卖局在开展电子烟联合专项行动中,接到群众举报称,天元区苏宁广场某店铺存在向中小学生销售电子烟产品行为。株洲市局迅速与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调查组,经多方调查取证,查实了该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的违法行为。

2021年7月19日湖南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3·10”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案,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且处以违法所得十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是湖南省查办的首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案。

3、福建厦门开出全省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2021年6月30日,福建厦门思明区局在接到举报后,立即联合厦门市公安局碧山派出所对该起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案件开展调查。经调查,当事人余某某在明知对方是学生且未查验身份年龄的情况下,向3名在校未成年学生出售电子烟。

7月14日,福建厦门市思明区烟草专卖局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向当事人余某某送达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其限期改正。当事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场履行处罚决定,缴纳罚金并上交违法所得。

4、罚款千元 山东东营开出全省首张电子烟罚单

6月25日,山东东营市河口区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辖区某文体店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

东营市河口区局专卖执法人员立即赶到案发地点,对涉案文体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涉案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固定了相关证据。经查,该店确实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事实。专卖执法人员对该案依法立案调查,并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对该文体店负责人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这是山东省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开出的首张电子烟罚单。

下一步,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将按照国家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要求,继续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5、江西宜春:查处省内首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

“我们学校附近好像有人向学生出售电子烟,你们过来看看吧”6月17日,一名教师向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烟草专卖局熊队长打来举报电话。

执法人员前往举报地点,当场查获该文具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据店主供述,案发时该店已向附近中小学生销售12支电子烟和30瓶烟油,违法所得共计225元。靖安县烟草专卖局及时联合靖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案进行处理,最终对该店作出罚没款2500元的处罚决定。

6、罚款1.5万元,全国最重处罚!山东泰安查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近日,山东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举报,称其正在上初二的孩子购买电子烟,要求查处。接到举报后,泰山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对泰山区万达某电子烟体验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该电子烟体验店共分两次向三个未成年人销售了两支电子烟杆和一枚烟弹,销售时,未查证购买者的身份及年龄。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下达责令改正并处1.5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泰安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处的首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案件。

7、四川开出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销售人被罚2000元

7月中旬,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四川省乐山市烟草专卖局经过调查核实后,联合五通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五通桥区某电子产品经营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后,掌握了该经营部向2名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事实,对该案依法立案调查。7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市烟草专卖局对该经营部业主作出了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关于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的要求,制定方案,有效整合资源,凝聚执法合力,推动构建政府支持、部门推动、学校、社区配合的协同治理体系。持续加强互联网涉烟监管,全面清理互联网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电子烟行为及虚假违法广告,防止互联网领域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侵害。同时,引导电子烟实体店合法规范经营,各市、州烟草专卖部门全面排查电子烟销售网点并登记建档,依法整治实体店“线上引流、在线推销、网上配货”等变相互联网销售行为。清理整治校园周围违法销售网点和自动售卖设备,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8、全省首张!江西开出电子烟广告罚单

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江西省烟草专卖局下发《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7月19日,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在专项行动联合检查中发现,某电子产品店外陈列有立体灯箱,灯箱上有电子烟广告,广告内容为“某禄新一代电子烟比传统纸烟危害性降低95%、零焦油、无致癌物、零二手烟危害”。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合法依据和证明材料证明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当事人行为构成发布虚假广告。当即,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四倍的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200元整。据悉,这是江西省首张电子烟广告罚单。

9、山西省阳城县烟草专卖局借助网络社交工具积极开展“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为打造校园周边清爽的无烟环境,有效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近日,山西省阳城县烟草专卖局积极部署开展“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阳城县烟草专卖局借助新闻媒体、行业网站等渠道以及微信、QQ等社交工具,及时向零售客户、电子烟实体店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的相关规定,引导广大零售户要提增强行动自觉,牢固树立未成年人保护意识,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主动配合烟草部门做好清理清退工作。

阳城县烟草专卖局持续加强与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执法协作,定期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以及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电子烟”警示标识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持续深入摸清电子烟市场真实状况,联合整治校园周边无证经营,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阳城县烟草专卖局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电子烟销售网点的清理整治,严格执行校园周围距离标准及测量标准,落实售烟网点排查登记,持续推动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向纵深开展,坚决遏制利用互联网向未成年人宣传、推广、售卖电子烟等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10、湖北宜城市四部门联合行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

7月中上旬,湖北省宜城市检察院、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召开联席会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目前全市所有卷烟零售户统一制作粘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警示标语,公布12313烟草专卖品市场监管举报投诉电话。”会上,宜城市烟草专卖局负责人就当前宜城中小学及幼儿园红线附近卷烟经营户售烟网点宣传及劝退情况、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经营情况等各类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会议讨论出台了《关于联合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卷烟市场环境专项整治的通告》,并就如何加强部门联动、数据共享、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进行深入交流。

会后,四部门对市区两家幼儿园50米内烟草零售点进行实地走访和政策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知识,征集违法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的线索。下一阶段,该院将进一步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对涉及未年人公共利益重点领域的治理,不定期开展小专项法律监督行动,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促进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

浙江省启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日前,浙江省烟草专卖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分宣贯动员、集中整治、总结提升3个阶段。

《方案》强调,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要求,加大涉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更加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做到宣传教育到位,加强售烟(含电子烟,下同)网点法律宣贯,督促全面设置警示标志;预防保护到位,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周围(以下称校园周围)距离标准,落实售烟网点排查登记,加快违法网点清理;查处监管到位,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持续加强网络监测,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方案》明确了三项主要任务。一是认真落实校园周围不得设置销售网点要求。严格执行校园周围距离标准及测量标准;清理校园周围存量售烟网点。二是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落实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切实加强烟草市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生产经营行为;持续加强互联网渠道管控;引导电子烟实体店合法规范经营。

《方案》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治理,做好宣传引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铁力市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为依法保障、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近日,黑龙江省铁力市烟草专卖局联合铁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在铁力市步行街蒸汽电子烟体验馆,联合检查人员详细询问了商品的进货渠道及消费群体年龄情况,查看了该业户经营的电子烟,叮嘱业主要规范经营,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并与业主签订了《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承诺书》。

在铁力市第二小学和市一中附近,联合检查人员深入到多家食杂店,详细了解是否有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的情况,并要求业主在经营卷烟的过程中要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向未成年人售烟,并与业主签订了承诺书。

近年来,铁力市烟草专卖局不断加大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共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无证户1户;到期不再延续经营户5户;印刷警示标志1100多份;发放传单1200多份,营造了青少年禁烟的良好氛围。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在行动(下)

11、劝退200余户经营户,立案调查4起!湖南岳阳开展电子烟场专项整治行动

“电子烟的危害不容小觑,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现在有你们的监管,家长就放心了,感谢你们对下一代的守护和关爱!”日前,湖南省岳阳城区某中学门口的一家商店内,在目睹执法人员检查电子烟销售行为后,一名家长由衷地说道。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危害,今年来,岳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烟草局,采取线上监测和线下执法相结合、宣传引导和行政管理相结合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电子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劝退相关电子烟经营户200余户,立案调查4起涉嫌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等行为的事件。

行动中,执法人员以学校周边小店铺及电商平台、网店等区域为重点,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违规销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同时,执法人员采取行政执法与宣传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

接下来,岳阳将把电子烟专项整治重点任务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多部门协作配合,开展“线上 线下”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发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作用,不断增强市场监管合力,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努力推动电子烟市场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12、学校周边卖烟酒给未成年人最高可被罚50万!深圳已有商家被立案调查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6月1日实施,其中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最高可罚50万!日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稽查局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在全市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统一执法行动。

7月8日上午,局党组成员、市市场稽查局局长洪隽作为总指挥亲自部署统一执法行动,副总指挥市市场稽查局副局长黎超奇带领局扫黑办参加了此次统一行动部署。现场检查发现距离岗厦小学分别为17.3米、32米的两间便利店有售卖烟酒,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商户下架店内所有烟酒,并立案调查。

此次统一行动,市市场稽查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涉及全市十一个辖区局,行动当日对56条线索跟踪检查完毕,共立案25宗。

下一步,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将继续严格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持续加强网络监测,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继续清理校园周围存量售烟网点,清理销售烟草制品的自动售卖设备。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商户遵守法律要求,履行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承诺。

13、甘肃兰州七里河区打响全省保护“无烟青春”的第一枪

7月7日,甘肃兰州七里河区烟草专卖局在该辖区开出一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7月2日下午19时30分,七里河区烟草专卖局根据掌握的信息线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七里河区敦煌路108号门口的夜市摊点查获了一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依法对该经营户做出没收违法所得5元,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七里河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工作检察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落实监管职责,对辖区内电子烟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建档,并积极联合开展了“让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保护无烟青春 呵护祖国未来”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和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七里河区烟草专卖局开出我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打响了全省保护“无烟青春”的第一枪。

14、卖烟给小女孩 贵州开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首张罚单

2021年7月8日,贵阳市观山湖区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某小区便利店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

经观山湖区烟草专卖局、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派出的联合执法组调查核实:观山湖区金阳新世界碧潭园一便利店店主,于7月8日中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在未主动要求购买者提供身份证明的情况下,将一包卷烟售卖给一名年仅11岁的小女孩。

观山湖区烟草专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违法经营者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13元,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贵州省执法部门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开出的全省首张罚单。

15、超市卖电子烟给初中生 江苏张家港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第一案

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了一位母亲的举报信:她正在上初中的女儿在学校周边的某连锁超市购买到了电子烟。根据线索,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开展了联合执法活动,立即对该超市进行了检查。

经查,该超市位于某中学对面,在超市柜台的醒目位置摆放了数十种电子烟,而在超市入口处的 "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 及 " 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 " 等警示信息则被矿泉水箱挡了起来。通过查阅该超市的销售台账,执法人员调取了店内录像,发现事发当日有两个身着校服的女学生购买了一款某品牌的电子烟,店主也未查验学生的身份证。值得一提的是,所售电子烟的包装上,还赫然写着 " 守护者计划 未成年人严禁使用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这是张家港市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次修订以来,查处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第一案。目前,张家港市场监管部门已约谈相关超市负责人,下一步将加强与学校的联动,进一步加强电子烟销售主体的教育管理。

16、安徽开出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7月20日,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烟草专卖局开出全省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7月12日,固镇县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称,辖区某电子烟体验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固镇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检察院对涉案电子烟体验店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张某某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现场签订了承诺书,明确表示将严格落实警示设置和年龄核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固镇县烟草专卖局依法对该电子烟体验店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生效以来,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全面落实“守护成长”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加强学校周边涉烟行为监管、强化电子烟线上线下管控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蚌埠、马鞍山、黄山市烟草专卖局先后查处3起违规向未成年人售烟案件。

17、深圳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统一执法行动 共立案25宗

深圳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烟草专卖部门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统一执法行动。此次统一行动,由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组织部署,涉及全市十一个辖区局同步展开,行动当日对56条线索跟踪检查完毕,共立案25宗。

下一步,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将继续严格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持续加强网络监测,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继续清理校园周围存量售烟网点,清理销售烟草制品的自动售卖设备。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圳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商户遵守法律要求,履行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承诺。

附:

涉及到电子烟相关的法律原文:

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第五十九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第一百二十三条 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的(针对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地方吸烟的),由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场所管理者未及时制止的,由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烟草行业“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政府多次强调,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

实际上,国家并未针对所谓的资本或者特定的行业,而是制定和完成一个战略目标,即呵护未成年人更好成长。

落实培养好少年儿童的长远战略,包括了人口生育以及未成年人成长等重要主题。在政策措施方面,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后,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又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随后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及公开《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这一套密集推出的政策组合拳,要求到2035年,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口发展战略相匹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在《意见》当中,明确强调了要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加强防止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工作;也包括了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治理,比如严格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等,清理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周边的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烟(含电子烟)、酒、彩票销售网点,对部分儿童用品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等等。《意见》还要求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包括规范校外培训,减轻中小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

事实上,对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有效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等方面的政策都早已制定,相关报道表明,这些工作并未有效落实,出现了未成年人电子游戏沉迷还比较普遍和严重的现象;烟草行业也类似,“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是烟草行业早有的规定,多年来在烟草部门的严格监管之下,绝大部分零售店面都认可并且对这一规定遵守的很好,但随着这两年电子烟的迅速流行与走红,相关的管理政策没有及时跟进,对电子烟的管理出现了一些真空地带,造成了电子烟对青少年的侵蚀日益严重的现象。这都是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立场出发,而非针对整个游戏行业或其他特定行业。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的规定,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2021年6月1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并发布了专项行动方案。随即,全国各省烟草专卖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响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纷纷开展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一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行动全面展开。

此次专项行动自6月18日启动,经过两个月的努力,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国33个省级局,25个已开出向未成年人售烟罚单。在这场行动中,涌现出的一些典型案例和出现的一些普遍问题,都为下一步烟草行业如何对电子烟进行监管和如何处理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问题提供了借鉴。

需要强调的是,这次专项行动并非是特意针对电子烟的,只是在行动中,发现电子烟的案例格外突出。目前电子烟行业赚钱的都是品牌方和渠道商,零售店和便利店基本上都有烟草许可证,可以卖卷烟,也明白卖烟的规则。但卖电子烟的店面,却没有什么许可证,只是归烟草局监管,这导致很多卖电子烟的新兴店面并不太懂相关法规,资本推动下,不管你是不是未成年人,只要有钱赚就想做生意。所以这次专项行动显露出的最大问题就是“将电子烟纳入烟草产品监管”这一知识还亟需普及。

执法人员在销售电子烟的店铺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标识

“守护成长”专项行动也得到了电子烟企业的拥护。8月初,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秘书长敖伟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一直把保护未成年人方面作为核心的工作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始终把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作为行业的底线,坚决拥护国家相关部门开展对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各项行动,坚决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活动将于9月中旬结束。下一步,各地将继续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校园周围售烟网点,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违法行为。并将逐步建立健全电子烟监管工作体系,提升监管效能,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防范电子烟市场乱象“死灰复燃”。

每个孩子都是一颗稚嫩的幼苗,他们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民族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党和国家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不仅需要严监管,更需要商家自觉。在此再次提醒售烟点,眼前售烟虽然会得到一些蝇头小利,但终会付出沉重代价,得不偿失。另外,未成年人监护人也要以身作则,教育监督孩子远离香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全社会携起手来,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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